1.以下是有關成品革特性參考值的最低標準:
1.1成品革的耐磨擦性:
這項測試所使用的是一臺名叫VESLIC的儀器,使它在1Kg的重力下用羊毛氈進行測試。
(對比灰色卡) 棉擦沾色 皮革脫色
濕擦 干擦 濕擦 干擦
10次單獨的來回往復運動之后 4 4 4 5
50次單獨的來回往復運動之后 3 3 3 4
150次單獨的來回往復運動之后 3 3 2 -
1.2耐高溫性能
如果一張成品革能耐得住溫度為240°C的光滑表面的來回接觸摩擦,而不會有顏色的變化、涂層的損壞以及光滑性的喪失,則我們可以認定這張革是耐高溫的。
1.3涂層的粘著性能
在Bally Flexometer測試儀上經過10,000次往復的彎折之后,涂層必須仍粘著在皮上,并且無任何斷裂或剝離的跡象。通過SATRA方法的精確測試,可以確定出剝離涂層所需的負荷(以克記),但是使用膠帶和測力計的快捷測試方法對于定性測試來講已經足夠并被廣泛地使用。
使用SATRA STD 112 M 型測試儀,粘著力的數值如果處在以下范圍內就被認定為合格:
材料 干(g/cm) 濕(g/cm)
全粒面鞋面革 250-400 200-300
修面鞋面革 600-700 350-400
水性涂飾鞋面革 250-400 150-250
漆革 1000 1000
1.4耐水滴性能
將一滴蒸餾水置于成品革表面16小時,直到干掉。而無任何明顯的污痕(與灰色卡對比值小于3)、成鹽性以及脫色。
1.5耐光性能
在氙燈下照射后與藍色卡對比。對于苯胺革和全粒面革,最小值為3;而對于修面革,最小值為5。
1.6絨面的顏色遷移
將一條皮置于兩條濕白棉布之間,在溫度為37°C,負荷為0.125kg/cm 2的條件下,用兩塊玻板擠壓。
與灰色卡對比,白色織物上的污點不能強于3。
1.7染料的PVC\橡膠遷移
測試時,將一條皮以皮面與PVC或橡膠樣本接觸的方式放置。將皮的一部分以鋁箔覆蓋作為控制。
然后將之壓在壓力為4.5kg的預先加熱了的玻板中,置于50°C的烘箱中15小時。試樣有輕微褪色或完全無褪色都屬于正常情況。如果褪色現象比較明顯,則表示涂飾時所使用的染料在聚合物或其增塑劑中是可溶的,或者說固定的很弱。
1.8鞋面革的抗水性能
皮革的抗水性能是用Bally透度計來測的。
如果一塊皮在水中浸沒3個小時后,水沒有從革的一面透到另一面,并且吸水量低于自身重量的20%,則認定這塊皮是防水的。
抗水性的最低標準為在水中浸沒120分鐘而吸水量低于自身重量的25%。
然而,我們通常講的抗水性和真正意義上的皮革防水是有區別的。
2.以上的標準都是針對可接受的最低水平來講的,但是對于特殊用途的皮革,
以下這些最終結果我們也作了研究,而這些結果也必須被遵守。
2.1家俱革
絨面革(正絨面革) 全粒面\修面革
耐光性能
-藍色卡 至少為3 至少為3
耐磨擦性能
-干擦 50 500
-濕擦 20 80
-堿液擦 20 50
-脫色(灰色卡) 3 4
耐撓曲性能
-無變化 - 20,000
涂層的粘著力 (平均值) - 2.0N/cm
染色時必須染透,且與表面和涂層為同一色調。
斷裂負荷-對于植鞣革、混合鞣和純鉻鞣革來講,為250kg/ cm 2。
斷裂伸長率-植鞣革和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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